王建华律师亲办案例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通过婚介找对象,七年未成这次掏了双份钱,见了一人
来源:王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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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赵磊张焜   本报2月9日讯 55岁的肖先生到婚介所登记找对象,不料被多收费后, 信息也被泄露了,还只见了一位女士,他觉得自己被忽悠了。   9日,55岁的肖先生向本报投诉说,由于种种原因,到现在他还是单身 。他从2003年开始就到婚介所登记找对象,但一直没能成功。2009年10月, 他到潍城区水晶之恋婚介登记所报了名。当时婚介所收了他160元,包括100 元报名费和60元的婚介费。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保证能让他找到满意的对象 ,但是除了一张缴费单据之外,婚介所和他没有签署任何书面协议。   肖先生说,在他等待水晶之恋婚介所的电话时,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婚介 所却给他打来电话,说他们这里有一位女士的资料比较适合他。肖先生感到 很奇怪,他根本没有在这家婚介所登记过,对方是怎么知道他的信息的呢? 抱着怀疑的态度赶到这家婚介所后,一名工作人员给他看了一位姓姚的女士 的资料,并让肖先生交160元钱。肖先生无意间发现水晶之恋婚介所的工作 人员也在场,这才想起在水晶之恋婚介所登记时,曾有知情人告诉他,还有 一家婚介所与水晶之恋是一家的。于是,他长了个心眼,称自己知道这两家 婚介所其实是一家。一听这话,这家婚介所将160元费用降成20元。   交了20元钱后,工作人员让肖先生第二天下午再过来。第二天,他到婚 介所时却被告知还要交50元见面费。这让他十分生气,决定不交钱也不见姚 女士了,但随后他却接到了姚女士的电话。在接触的过程中,肖先生觉得姚 女士并不符合他的要求,以后没有再联系。肖先生说,婚介所又在他不知情 的情况下将他的电话给了别人,他后来又接到了两位女士的电话,因为觉得 不靠谱,就没有赴约。   肖先生说,水晶之恋婚介所和火车站附近的这家婚介所明显是有关系的 ,却向他要双份婚介费,他感觉自己被骗了。而且,在两家婚介所都交钱以 后,却只正式安排见了一个人,之后婚介所就没有再联系他,这很不负责任 。   水晶之恋婚介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肖先生要求的条件比较苛刻,给 他介绍了一些,他都以各种借口推辞,就没法再给他介绍了。而火车站附近 的那家婚介所是他们的分店,分店是否再次收费她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分店 的费用,比如房租、广告等都是他们自己出的,收取一些费用也没什么不妥 。工作人员说,“现在20块钱还算钱吗?”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说,婚介所作为中介,应该与顾客签订 正式合同,包含保护顾客信息秘密、介绍对象的人数、履行合同的期限等。 但一些婚介根本不签合同,到婚介登记的市民也不索要,结果出现矛盾时就 很难分清谁对谁错,有些市民就只能吃哑巴亏了。市民在选择婚介时,最好 还是找比较正规的婚介所,至少要有营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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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0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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