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芳律师亲办案例
能否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
来源:周兴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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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男女谈恋爱分手或者离婚的时候,一方认为自己吃亏了,往往要求对方赔偿青春损失费,这种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如果对方的行为同时具备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男方采取欺骗手段诱使女方与自己同居,女方多次怀孕,多次做人流手术,致使女方终生不能生育的,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要具备以下构成要件:(一)有损害事实发生;(二)行为人的行为违法;(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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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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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35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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