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祥律师亲办案例
农民工“两险”全解读
来源:张天祥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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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日,日报报道了农民工住院的医疗报销比例由过去的70%提高到85%,年度支付的上限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5万元,这意味着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工作时的保障有了大幅提高。记者近日采访了大庆市医疗保险局的工作人员,请他们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记者:哪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必须参加“两险”?

  工作人员: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农民工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拆除活动的企业以及其他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

  记者:申请认定工伤程序有哪些?

  工作人员: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不一定是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是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在30日内向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保险科(股)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个人或家属在1年内可以申请。

  超期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用人单位在事故后30日内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给有营业执照一方生产经营的,应由承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承包给不具有营业执照一方生产经营的,应由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需要追究经营者责任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记者:参加“两险”、申请保险待遇有哪些程序?

  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工程项目施工企业雇用的农民工因事故受伤后,本人或家属、用人单位需要在48小时内电话告知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保险科(股),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调查核实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下达工伤认定通知书。工伤农民工接到通知后,可以到辖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核销工伤保险医疗待遇。需要评定伤残等级的,待病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工伤评残,按评残级别领取工伤保险伤残待遇。工亡农民工家属接到通知后,领取工伤保险工亡待遇。

  医疗保险待遇:工程项目施工企业雇用的农民工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除急诊外必须到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本人或家属、用人单位需要在48小时内电话告知辖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参保人身份,符合项目参保身份的农民工出院后凭出院病例复印件、医疗费用收据、单位证明到经办机构核销医疗费用。

  “两险”医疗管理实行定点医疗制度,急诊可以就近治疗,病情稳定后到辖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转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否则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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