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华律师亲办案例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17岁时借钱两年后赖账
来源:王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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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时借钱两年后赖账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9日15: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记者张焜

  本报2月8日热线消息大一学生小李上高中时曾借给同学小孙5000元钱,今年寒假索要时对方却不愿还了,理由竟是借钱时还不满18岁。

  家住潍坊的小李和小孙从初中就在一个班,关系一直不错。上高二时,小孙想买一台电脑,借走了小李攒下的压岁钱5000元,当时还写了一张借条。时隔2年,小李考上了武汉一所大学。今年寒假,他回到潍坊后见到小孙,就提出要5000元钱的事情,但小孙竟然说借钱时只有17岁,他还没成年,这么大的事没有经家长同意,不算数。这让小李十分气愤。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说,小孙借钱时虽是未成年人,但依据他当时的年龄状况应能认清买电脑的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因此应该归还借款,如果他还不了,他的父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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