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乐乐律师亲办案例
涉嫌强奸罪应及时聘请律师而不要私下协商让女方翻供
来源:黄乐乐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03
浏览量:1414

根据中国法院网的报道,  一名20岁的女子遭两名男子强奸后报案,施暴男子的家人对受害女子开出经济补偿,最终女子到检察机关翻供。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女子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施暴男子的4名家人因犯妨害作证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4月14日凌晨,河南省开封县20岁的女子姗姗(化名)在开封市汴京路一家洗浴中心被两名男子强奸,姗姗报案后公安机关将色狼苏某、史某抓获。但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两名被告人过程中,姗姗却到检察机关翻供,称自己与两名被告人发生关系是自愿的。

    检察机关经过调查发现,在史某、苏某因涉嫌强奸被捕后,其4名亲属找到受害人姗姗做工作,同意赔偿她3万元,并给她手机一部、租房一套、服装一套,让她到检察机关做假证明。姗姗没能档住金钱、物质的诱获,由此上演了一场妨害司法的闹剧。

    因此,建议如果有亲友涉嫌强奸罪被抓,一定不要盲目的想着私下交易,以免造成更多的不该发生的惨剧。应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律师会见,调查取证,寻找突破案件的倪端。


以上内容由黄乐乐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黄乐乐律师咨询。
黄乐乐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00好评数10
福田中心区金田路金中环商务大厦3501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乐乐
  • 执业律所: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19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 地  址:
    福田中心区金田路金中环商务大厦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