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文杰律师亲办案例
让人搭车虽属好意,致人受伤也应赔偿
来源:苗文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2-10-28
浏览量:711

            案情:

2011829日,王某驾车进城购物,途中遇见同村的小李,因小李的去处与王某顺路,小李遂搭乘王某的车前往目的地,但小李上车后不久王某的车就与逆向行驶的一辆货车发生刮蹭后失控撞在路边的大树上,货车肇事后逃逸,小李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于今日痊愈出院,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小李前来咨询:问其受伤住院的费用应由谁来负责赔偿?

    苗文杰律师解答:

小李医疗费等费用的赔偿途径有两个:第一、可以要求对方肇事者依侵权责任获得赔偿。第二、可以依据承运合同关系要求王某赔偿。但如果对方的肇事者无法找到,那么,小李的损失只有向其所搭乘的汽车司机王某索赔了。小李向王某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302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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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苗文杰
  • 执业律所:
    河北钰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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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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