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日前,罗某前来咨询:今年10月8日,罗某和朋友一起到一家饭店吃饭,因饭店地面湿滑,罗某在进入饭店包厢时不慎滑倒摔伤。后经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6500元,经法医鉴定,罗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因赔偿问题罗某与饭店的经营者王某达不成协议,罗某问其应如何索赔?
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的,受害方有权选择依据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据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罗某可依其与饭店之间成立就餐服务合同为由要求饭店承担违约责任,或依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罗某摔伤已构成伤残,所以选择要求饭店承担侵权责任更能保护罗某的合法权益,因为选择对方承担侵权责任,罗某除了可以要求饭店承担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外,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若以合同纠纷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则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