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赟律师亲办案例
借条、欠条和收条各有何不同
来源:程赟律师
发布时间:2012-10-22
浏览量:405

借条、欠条、收条,在现实生活中使用是非常广泛的。不过,因为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借条、欠条、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律师提醒,书写要谨慎,避免落入他人的陷阱,还要注意用规范的格式和规范的语言,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首先,借条收条法律效力不同。借款时一定要打借条,不能用收条来代替。借条与收条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条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或物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

其次,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不管是欠条还是借条,都要注意诉讼的时效性。一般来说,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对欠条而言,如果有还款日期,则从还款日期挤满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则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计算两年。

最后,需要提醒各位的是,借款协议不同于借条。就是说,借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就借款达成了协议,但是是否将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还需要有借据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而借条则是借款已经发生的证明,因此,千万不要将借款协议作为借据使用,否则您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以上内容由程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程赟律师咨询。
程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145好评数25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豪大厦30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程赟
  • 执业律所:
    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601*********27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海南-海口
  • 地  址:
    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豪大厦3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