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庆阳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法律知识(四)
来源:吴庆阳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量:881
原创文章 作者:吴庆阳律师 时间:2009-12-08 


离婚期间如何妥善处理“外挂”关系?(原创、禁转)



  我这里称的“外挂”,不是IT行业关于服务器的专业术语,而是指那种在外面事先已经有了第三者,而欲离婚的情形,我经常遇到那种带着“小三”到我办公室来咨询离婚问题的当事人,这个时候,我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低调,低调!一定要低调”。

  为什么说处理小三问题要低调呢?

  首先,因为有很多当事人本身离婚问题就是因为自己有小三后,才觉得家中的糟糠之妻(或糟老头)脸也黄了,腰也粗了,做爱也没有情调了,诸多的问题随着自己的主观意识的迸发而膨胀,家庭的和睦从此打破,从法律角度讲,这种当事人本身就是过错方,有过错当然应低调作人,为什么还带着小三到处跑,生怕别人不知道呢?

  其次,作为离婚期间有“外挂”的当事人,本身平常也会露出诸多的蛛丝马迹,让其配偶心生疑窦,更有甚者,其配偶对其有小三的情况已摸得一清二楚,只是苦于没有办法固定证据,才让其多蹦几天,如果真是这种情况,该有多危险,一旦作为受害者的被告刻意要收集你关于小三的证据时,你可能就无处遁形,因此你的离婚胜算也降低了不少,即便是法院强行判离了,可能作为婚姻过错方,你也得给配偶支付高额的婚内损害赔偿费用(俗称精神损失费)。

  再次,有很多小三之所以在离婚期间贴你那么紧,其间完全有可能是一种不可名状的占有欲在作怪,也就是说,在你与她(他)和配偶之间作出选择的时候,你提出了离婚,便鲜明地表明了你选择小三,那小三自然有一虚荣感和胜利感,她自然会对你服服贴贴,百依百顺,于是你便产生一种错觉,觉得她(他)真是温柔可人,咋看咋舒服!但你也不得不想深远点,婚姻关系,是以一种责任和信任来支撑的,一旦你与小三再度步入婚姻的殿堂,那繁琐的油盐酱醋锅碗瓢盆的杂事全部涌现出来时,她还对对你百依百顺,卿卿我我吗?新的矛盾将还是不可避免地产生,到那时怎么办,又换人,找“小四”、“小五”吗,最后可能还要湊成“七小福”呢!

  离婚期间怎样处与“外挂”的关系才能称之为低调呢?最简单的做法就是降温,时刻要想到对于正常的婚姻关系来说,有小三绝对是不光荣的,如果离婚已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那么最好在离婚期间(包括起诉、诉讼期间、离婚判决未生效及离婚判决生效的初期等阶段)都应与外挂保持必要的距离,原来住在一起的一定要分开居住,原来经常幽会的一定要不见面或少见面,当然如果小三在离婚期间怀孕的更要走得远远的,这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刺激合法配偶,引发家庭悲剧,另一方面也是为避免在离婚期间节外生枝,致使离婚诉讼功亏一篑。

  最后我要鲜明的表明自己的观点:我绝不是赞成“外挂”行为,因为这毕竟是与中国传统的婚姻观念相悖的,也是受到传统道德观念谴责的,但关键是如果你的确是有了“外挂”,而且打算在此期间离婚,那该怎么办呢?那么你最好遵从本律师的上述建议,永远要记住“ *** 打出头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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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吴庆阳
  • 执业律所: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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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2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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