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明律师亲办案例
取保候审申请书
来源:王少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2-10-18
浏览量:291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男,汉族,身份证号:,现关押在北京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罪一案,于 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看守所。考虑到犯罪嫌疑人   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因此,申请人根据以上情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为   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家属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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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少明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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