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庆阳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法律知识(一)
来源:吴庆阳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量:568
原创文章 作者:吴庆阳律师 时间:2009-12-08 


离婚有哪些方式?(原创,禁转) ­


中国文学大师钱钟书老先生曾用“围城”来形容婚姻,说“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事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目的大都如此”。的确,现实生活中,两个热恋中的男女卿卿我我,山盟海誓,仿佛彼此是对方的唯一,但麻烦的是,人是有思想的,思想是会变化的,因此,感情一旦不再以对方为归依时,婚姻也就无存在的价值了。这就是法律上所称解除婚姻关系,大家俗称“离婚”。 ­

那么,离婚究竟有哪些方式呢?在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即结婚和离婚均采取在相关部门登记标识的制度,因此,总的来说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 ­

  一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条件自行协商,协商内容主要涉及双方同意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小孩抚养费用及支付方式、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的分割与承担等问题。双方协商好后,还应将上述协议内容落实到纸面上,即应制作书面的《离婚协议》,但工作到此还没有结束,双方还应到原结婚登记的部门或经常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登记,即大家俗称的“扯离婚证”。只有男女双方将离婚证领到手,才算完整地解除婚姻关系,也才能称之为顺利“冲出围城”。大家还应记住,扯离婚证还需双方心平气和,带上双方的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男女各自的单身近照两张及此前写好的《离婚协议书》, 否则可能会为此跑上多趟。­

第二种离婚方式就是诉讼离婚,即男方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由于其中一方不同意对方条件,不同意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因此,急于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就必须以原告的身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赖法院对其婚姻关系是否应该解除作出明断。这种方式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但如果被告不在户籍所在地,而是到其它地方打工或工作,那么只要他在最后的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就可以向其这个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二是是否谁先提起离婚就会对谁不利?这是咨询过我的许多当事人问得较多的问题,其实这是他们的一种误解,在离婚案件中,谁当原告,谁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是一个身份问题,也仅是离婚程序启动的一个条件而已,就像打麻将一样,总有一方先出牌,游戏才能玩下去(你不能说哪个先出牌,他就要输,是吧),具体对谁利与不利,主要还是看原被告哪一方的证据是否扎实。­(未完待续)


以上内容由吴庆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吴庆阳律师咨询。
吴庆阳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2好评数0
绵阳市红星街60号(绵州大剧院旁边)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吴庆阳
  • 执业律所: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207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四川-绵阳
  • 地  址:
    绵阳市红星街60号(绵州大剧院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