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森律师亲办案例
取保候审
来源:张志森律师
发布时间: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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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怎样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应当由嫌疑人自己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委托的律师进行申请,如果是公安机关拘留的话,应该向公安申请,如果到了检察院的话,就向检察院申请。写一份申请书,写明申请的理由,以及担保的方式,比如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然后交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审批即可。

  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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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志森
  • 执业律所: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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