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荣波律师亲办案例
积极推进汉滨区人民法院陪审团制度试点及宣传工作
来源:何荣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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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在我国现阶段,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已经摆到了突出位置,司法民主显得尤为必要,主要体现在:一、人民法院需要重塑司法权威;二、人民对公平异常渴望;三、很有必要提高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中国长期受封建专制影响和封建统治者对司法的垄断,使人们对法律既感神秘、又感恐惧和对之深深地厌恶。司法权威本来就很难确立。

公平和正义,是人类最圣洁的东西,中国人也不例外。一个社会要真正的发展,必须是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

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是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动力。陪审团制度,基本要求全社会成员参与司法。公民参与案件审理,同是一个普法过程,更能增强社会责任感。

我认为陪审团制度是人类的智力成果,不是哪一国哪一意识形态的专利。早在2009年初河南省开始试水人民陪审团制度,2010年初陕西省高院院长安东在全国人大提出了关于建立中国特色陪审团制度的建议案。随后,在陕西确定了三个中级法院和十一个基层法院试点陪审团制度。汉滨区法院是试点法院之一。

目前,汉滨区法院已经采用人民陪审团模式审理刑事案件78件,但社会反响比较淡漠。主要原因是:一、人们对陪审团制度不了解,对陪审团的作用和价值没有认识。三、缺乏制度规范,操作起来随意性大。

司法公正问题,看似和我们每一个老百姓关系不大,但实质上跟我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解决办法及建议:

为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提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关于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不能仅由法院唱独角戏,应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广泛宣传。宣传途径有:1、汉滨区法院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约请新闻记者进行全程直播;2、由区委区政府宣传新闻部门与相关新闻机构协商,邀请专家介绍陪审团制度的知识,和播放陪审团审理案件的宣传片,如2007年俄罗斯拍摄的一部比较震撼的电影《十二怒汉》。

二、作为陪审团制度的试点法院,应即时组织研究人员总结试点的经验和教训,研究制定陪审团制度试点的具体实施细则,如:法官如何释明法律问题,如何引导陪审团合议案件,陪审团成员的挑选规则,陪审团成员缺席如何替补,经确定的陪审团成员拒不履行职责如何处罚,以及陪审团成员受贿如何定性等等。

三、经费问题,因为陪审团审理案件,需要有大量的公民参与,食宿费用及补贴会明显超过通常法院的日常开支。需要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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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何荣波
  • 执业律所:
    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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