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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来源:黄楼燕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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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权利能力是指能够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公民的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己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和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民法通则》还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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