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不同于普通思维,是指一种基于法理、法律的掌握,经长期修炼而形成的一种专门性逻辑思维。法律人水平高低,不在于他熟记了多少法律条文,关键在于他是否形成了法律思维。
以下面这个案子为例(也是某年的司法考试题目),说明什么是法律思维:
甲乙同坐夜班车。甲对乙说,我睡一觉,到了某某站你叫醒我下车,乙应允。但后来乙因疲劳也睡着了,忘叫醒甲,导致甲坐过了两站,不得不往回坐车回目的地,多花车费30元。问:乙是否应赔偿甲的30元?
普通思维:
乙有过失,又违约,应赔偿。
法律思维:
甲请求乙帮忙叫醒,乙应允,双方形成委托合同关系,甲为委托人,乙为受托人。甲没有为委托事务付费,故为无偿委托合同。有偿委托的,因受托人的过错(包括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须赔偿;无偿委托的,只有在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应赔偿,一般过失不赔偿。案中为夜班车,乙因睡着忘记履行委托事务,属于一般过失,不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