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申请书
申请人 ,男,年 月 日 出生,汉族,住址:重庆市长寿区
申请人 ,女,年 月 日 出生,汉族,住址:重庆市长寿区
被申请人 ,男,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址:重庆市 ,身份证号码:512301
请求事项:请法院发出支付令,令 还我们欠款,人民币 万元
事实与理由:2008年1月5日,我们借给 人民币 万元(有 签名的欠条为证),约定期限为三年还清,自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偿还义务。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立即偿还人民币 万元。
此致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附:
证据1:欠条
申请人
年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