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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12种典型纠纷
来源:孙大庆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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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在施工单位的角度分析

1、监理不是建设施工合同范畴。

2、建设属于承揽合同类型,具备承揽合同的要素。建设工程合同的优先受偿权(6个月内提出)与承揽合同的留置权相似处。

3、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主要类型:(在以后的博客中逐一分解)

第一种:主要为拖欠工程款的纠纷。1、已经竣工或工程已投入使用但发包人不予以结算。2、已完成结算但发包人拖欠尾款。3、以保修为借口 结算尾款。

第二种:工期违约纠纷。1、开工日期争议。2、竣工日期争议。3、顺延工期争议。

第三种;工程质量纠纷。1、承包人的过错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2、发包人导致不合格。3、混合过错。

第四种:停窝工损失及预期利益赔偿纠纷。1、工程停建、缓建导致承包人停窝工损失。2、发包人的原因导致承包人停窝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

第五种:合同无效纠纷。1、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2、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

第六种:解除合同纠纷。1、发包人解除合同的4种情形。2、承包人解除合同的3种情形。

第七种:阴阳合同纠纷。1、表现形式。2、合同效力

第八种:垫资纠纷。1、垫资条款的效力。2、垫资利息。

第九种:工程款纠纷优先权纠纷。1、法律依据。2、权利主体。3、优先权的范围。4、优先权的期限。5、行驶方式。6、权利冲突

第十种:建材大幅涨价纠纷。1、合同价格约定3种方式。2、承包人要求增加工程款理由。

第十一种:以房折抵工程款纠纷。1、以房折抵工程款方式:2、工程款消灭与房屋期待权产生的界限。

第十二种:多个建设方对施工方工程欠款的连带责任纠纷:1、合同相对性。2、联营说。3、合伙说。4、物权共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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