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意义
来源:黄旭律师
发布时间:20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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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如果缺乏足够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离婚的难度比较大。很多当事人因此往往不愿意提起离婚。其实不然,第一次起诉离婚有其自身积极意义。
首先,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原告再次起诉离婚被判离婚的概率就比较大。
其次,离婚诉讼中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通常都比较抽象,而且很难搜集。比如分居的证据。实践中是很难证明双方分居的事实的,除非一方在国外,有出入境证明。因此,通过庭审调查,原告可以固定双方分居的事实。
最后,由于离婚常常是个僵局,这给予过错方足够的时间转移财产。而通过及时的离婚诉讼,原告可以把被告未转移的财产通过法院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将来的财产分割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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