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聿师律师文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发商违约承包商要求解除合同应注意已完成工程量的证据保全--天津经济纠纷律师咨询提示
来源:马聿师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18
浏览量:1680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发商违约承包商要求解除合同应注意已完成工程量的证据保全--天津经济纠纷律师提示

   开发商因内部原因违约拖延支付工程款,(如开发商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抵押、联营合资、内部管理层纠纷等等,导致对建筑承包商拖延支付工程款)。如拖延时间太长,承包商不堪等待,这种情况开发商已构成合同法上的根本违约,承包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如不注意已完成工程量的证据保全,以后其他施工单位接着施工,将不容易证明自己完成的工程量是多少,极有可能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承包商如考虑解除合同,应及时对已完成工程量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以上内容由马聿师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马聿师律师咨询。
马聿师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83好评数1
天津市荣业大街与福安大街交口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聿师
  • 执业律所:
    天津益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201*********98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上海-上海
  • 地  址:
    天津市荣业大街与福安大街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