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通过咨询电话、网上论坛、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或者遇到的法律纠纷,由律师出具具体咨询意见及建议。
温馨提示:当事人陈述务必真实全面,以便律师根据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并提供适法建议。
二、预约后面谈
经过咨询的案件需要聘请律师或者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的,可以预约律师面谈。
面谈根据案件类型及标的大小收取律师咨询费(每小时按200-500人民币)。
接受委托后咨询费可在代理费中扣除。
三、办理委托手续
通过沟通协商,当事人愿意聘请律师且律师愿意接受案件的情况下,由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四、诉讼案件办理
(一)诉前准备
1、签发律师催告函,争取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争议和纠纷;
2、整理准备诉讼材料(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确定诉讼请求);
3、代理委托方向法院起诉立案或提交答辩状。
(二) 诉讼过程
1、接到法院受理立案通知,与委托方沟通,进一步确认对方有无情况变化或需要补充完善;
2、 接到开庭传票,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配合法官做证据交换及对方当事人的信息提供等工作;
3、及时与委托方联系,将案件进展情况向对方通知汇报,了解委托方的意向及需求有无变化,做好沟通工作;
4、关注案件进展,查阅参考相关成功案例,借鉴相关经验,掌握有效的诉讼技巧,避免出现纰漏;
5、 出庭
1) 开庭前提前与委托方沟通,确认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是否完善,证据是否完整。
2) 检查出庭材料是否齐全,作好充分庭审准备。
(三) 诉讼结果
1、庭审结束后,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联系,了解审理进程;
2、领取判决书,及时将判决结果告知委托方;
3、分析判决结果,征求委托方意见,做下一步准备:
(1)上诉。
(2)申请执行。
(3申诉或申请再审。
温习提示:上述(1)-(3)工作需办理新一轮委托。
(四) 诉讼终结
1、案卷归档整理;
2、交接相关诉讼材料,结束委托关系;
3、建立联系,定期回访,评价律所服务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