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来源:王平安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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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署的《采购协议》的子协议,不能单独成立。
协议内容:
本协议明确了甲方采购乙方产品和服务时,乙方经甲方允许使用本协议中规定的商标,在今后的交易中,如商标有变化,双方将另签新的协议。
1 定义:
许可使用的商标:指名称为“THOMSON”,样式为:
2 协议如下:
3.1 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 。商标使用权限按照《采购协议》执行。
3.2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3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协议中规定的商标,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4 甲方向乙方提供许可使用商标的文件,由乙方委托厂商印制,但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3.5 甲方无偿提供其商标给乙方使用,乙方无需支付商标使用费用。
4 违约责任: 同采购协议。
5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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