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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来源:王平安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12
浏览量:344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署的《采购协议》的子协议,不能单独成立。

协议内容:

本协议明确了甲方采购乙方产品和服务时,乙方经甲方允许使用本协议中规定的商标,在今后的交易中,如商标有变化,双方将另签新的协议。

1 定义:

许可使用的商标:指名称为“THOMSON”,样式为:

2 协议如下:

3.1 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 。商标使用权限按照《采购协议》执行。

3.2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3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协议中规定的商标,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4 甲方向乙方提供许可使用商标的文件,由乙方委托厂商印制,但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3.5 甲方无偿提供其商标给乙方使用,乙方无需支付商标使用费用。

4 违约责任: 同采购协议。

5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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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贤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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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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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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