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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维权宝典之降龙十八掌第二式:飞龙在天
来源:于森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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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维权宝典之降龙十八掌第二式:飞龙在天

拆迁公告公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要邀请或者通知被拆迁人谈拆迁补偿和安置问题,作为被拆迁人怎么谈?怎样才能不至于落入拆迁人事先设计好的“陷阱”被迫签订违心的拆迁补偿和安置协议?作为被拆迁户,亮出我们的第二式:首先,说话要和气(尽管拆迁人的工作人员不和气或者太客气),依法提出被拆迁人的合法主张,耐心与被拆迁人的工作人员协商,切忌不要一开始谈判就是矛盾激化,最好不要说“违法拆迁”“不给多少钱就不搬”的话,注意保留谈话内容很重要,最好有录音,说话时有电话尽量使用电话(多有录音功能),其次,被拆迁人要事先做好各项防范措施(最主要的是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当被拆迁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受到侵害(含人身恐吓)时,被拆迁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且保留报案的证据(录音,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当以后再次受到侵害时(含人身恐吓),被拆迁人可依我国《信访条例》,向各级公安机关呈交请求保护函(最好用特快专递,以便保留证据,信封面写明关于请求保护……),促使公安机关“规劝”侵害人(多与拆迁人有关)停止不法行为,加强对被拆迁人人身及财产的自我保护,如果被拆迁人再次受到“不明身份的人”的不法侵害,被拆迁人可以提起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诉(之前说的你准备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样,被拆迁人在沉着地跟拆迁人谈判时,被拆迁人(包括家人)的人身和财产不会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同时,被拆迁人也不会因为人身和财产受到伤害而改变初衷签订违背自己意志的拆迁补偿协议书。这就是被拆迁人维权之降龙十八掌之第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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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于森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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