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和清律师亲办案例
书写民事再审申请书应注意的事项
来源:黄和清律师
发布时间:2009-10-29
浏览量:977
 为了便利当事人申请再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提高人民法院审查民事再审案件的工作效率,笔者结合10余年来的律师实务经验,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就书写民事再审申请书应当注意的有关事项归纳如下,希望对人们有所裨益。 
 一、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二、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
请人。 
三、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
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四、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列举的事由提
出。 
五、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
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六、《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 、再审申请人和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公民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名称及案号; 
3、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当逐项列明; 
4、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 
5、申请再审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
据; 
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7、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8、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七、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当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同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因提交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人民法院将会退回全部材料,要求重新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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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黄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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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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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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