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和清律师亲办案例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来源:黄和清律师
发布时间:2009-10-29
浏览量:515
        为了便利当事人顺利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诉讼,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提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的工作效率,笔者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结合自己10余年来的律师实务经验,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应提交的证据归纳如下,希望对人们有所裨益。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
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
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
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普遍
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购房人支付购房款的收据或发票。购房人以银行按揭(抵押)
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还应当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分期支付按揭款的清单等;
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
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
三、当事人还应针对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交仅适用某类案件的证据
(一)、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
1、购房人受到损失的证据;
2、开发商以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为由提出抗辩的,应提交气象、地震、洪水、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二)、因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购房人要求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的
1、开发商通知购房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办理《房产证》的证明;
2、开发商已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证明;
3、房产证或产权转移登记的电脑查询单。
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金额的,应当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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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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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和清
  • 执业律所: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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