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集资住房转让纠纷多发的现状,重庆市渝北区政协委员、民建重庆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北京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明同志撰写了《建议规范集资房资格转让效力》一文,于2012年7月13日被市委统战部第124期《党外人士建言》单篇刊发。该建议引起了市政府副市长凌月明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凌月明副市长批示精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要求局住房保障处(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地产权籍处在认真征求文章作者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同志表示,对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所提出的建议,非常欢迎。将认真研究并形成材料上报市政府,进一步改进我市集资房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