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和清律师亲办案例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来源:黄和清律师
发布时间:2009-10-16
浏览量:1319
        为了便利当事人顺利进行股权转让侵权诉讼,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提高人民法院审理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的工作效率,笔者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结合自己10余年来的律师实务经验,就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应提交的证据归纳如下,希望对人们有所裨益。
        一、 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
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工商营
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
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 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
        1、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证据; 
        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和《公司章程》。
       三、 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明。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
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
       3、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 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有关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以上内容由黄和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黄和清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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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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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和清
  • 执业律所: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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