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武汉律师>江汉区律师>蒋艳超律师>律师文集

遗赠扶养协议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12-09-03 08:19  浏览量:260
 

遗赠扶养协议

甲方(遗赠人):___

乙方(受赠人):___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___(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__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___元,医疗补助费___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__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___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___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签字、盖章)

__年_月_日

以上内容由蒋艳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蒋艳超律师咨询。

蒋艳超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互联网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37-2028-6680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

在线咨询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蒋艳超

蒋艳超 合伙人律师

已认证

从业14年

137-2028-6680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589号“大武汉1911”写字楼 A座9楼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