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改编自某高院真实案例的短剧冲上热搜。故事讲述了,春节前夕,赵某的妻子意外滑倒早产,得知救护车无法及时赶到,万分火急之下,赵某选择醉驾送医,被交警拦截。虽然妻子在交警紧急救援下,顺利被送到医院,但赵某也因醉驾被起诉。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构成“紧急避险”,不用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案例里,赵某的妻子早产,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救护车无法及时赶到,他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只能冒险醉驾,完全是不得已而为之。最终,法院认定赵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讲一句,法律并非冰冷刻板,在严守公平正义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人性与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