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能否形成违约责任
作者:于梦阳 更新时间 : 2025-08-19 浏览量:137
一、无效合同能否形成违约责任
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不能构成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合同;
3.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包括: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具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赔偿损失,有过错的合同当事人对因自己的过错给相对方造成损失负赔偿责任;
3.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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