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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二)带来的影响
来源:龚卿律师
发布时间:2025-08-12
浏览量:39

近两年来,福利待遇、竞业限制、社会保险纠纷等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最高人民法院8月1日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此文解读新的司法解释的变化以及对单位、员工带来的影响。


任何情况下劳资双方不缴纳社保的约定,无效!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但非用人单位原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二倍工资,比如不可抗力、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订立的。


竞业限制范围不合理、员工没有接触机会的,条款不生效;竞业限制义务应与劳动者知悉范围相适应,超过部分无效;

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单位不给补偿,协议也有效;

劳动者违反有效的竞业限制约定,不仅要赔付违约金,单位给的补偿还要退!


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可以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依法判决重新履行劳动合同的,空窗期工资单位需补发。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前需职业健康检查,否则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检查且未患职业病或者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的除外。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单位必须赔2N;比如,合同到期且无续签理由的,劳动者退休的,单位解散的,单位破产的,劳动者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服务期劳动者跳槽需要赔偿,依法考虑实际损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已经履行的年限等因素确定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挂靠、转包、混同用工,不管实际谁在用工,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被挂靠单位、承包人,需要对工资、社保、工伤进行兜底。混同用工的,关联单位共同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等责任。


多种情形下,劳动合同默认延续或者续签,甚至转为无固定期限。比如劳动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表示异议的等情形。

外籍员工已取得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已取得工作许可且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居留的,可以依法确认劳动关系。


                                                            上海富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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