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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后怎么处理
来源:陈治达律师
发布时间:2025-08-07
浏览量:34

  一、劳动仲裁后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2.仲裁裁决是非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如不服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二、走劳动仲裁要多长时间

  走劳动仲裁要四十五日左右的时间,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找法网提醒,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三、告公司劳动仲裁需要资料

  告公司劳动仲裁需要以下系列: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5.《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内容由陈治达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治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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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陈治达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2021104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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