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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遗嘱公证
来源:黄蓉律师
发布时间:2025-08-07
浏览量:20

  一、什么叫做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

  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去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带什么资料

  去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找法网提醒,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三、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

  遗嘱公证办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否则是没有效力的。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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