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丽律师文集
什么时候夫妻共同遗嘱开始生效
来源:汪丽律师
发布时间:2025-07-30
浏览量:53

  一、什么时候夫妻共同遗嘱开始生效

  夫妻共同遗嘱开始生效的时间是共同遗嘱的所有被继承人全部去世以后。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因意思表示一致而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并共同在该遗嘱中对夫妻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事先处分的遗嘱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夫妻共同立的书面遗嘱有效吗

  夫妻共同立的书面遗嘱符合法定条件的就有效。夫妻双方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对夫妻共同财产订立遗嘱,一方书写遗嘱内容并由双方签名确认的,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进行的处分,应认定双方所立遗嘱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遗嘱公证后还能更改吗

  遗嘱公证后还能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以上内容由汪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汪丽律师咨询。
汪丽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451好评数20
153-9508-163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汪丽
  • 执业律所: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96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安徽
  • 咨询电话:
    153-9508-1639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