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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备用金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作者:陶涛  更新时间 : 2025-07-30  浏览量:36

  一、借出备用金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借出备用金挪用公款的处罚是:

  1.如果员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司款项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员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挪用公司款项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借出备用金挪用公款

  三、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区别

  主体的区别:贪污罪的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外还包括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目的的区别:贪污罪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挪用公款罪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以上内容由陶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陶涛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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