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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来源:黄银倩律师
发布时间:2025-07-28
浏览量:34

  一、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办法如下:

  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费的内容包括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抚养费的内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比例。

以上内容由黄银倩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黄银倩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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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黄银倩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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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20231167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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