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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赡养义务是指什么
来源:李凯律师
发布时间:2025-07-28
浏览量:28

  一、子女的赡养义务是指什么

  子女的赡养义务如下:

  1.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

  3.精神上给予慰藉。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精神赡养是社会经济发达以后更为重要的赡养义务。

  二、赡养费起诉有哪些程序

  赡养费起诉的程序有:

  1.确定管辖法院。

  2.到法院立案。

  3.提交诉讼费。赡养纠纷案件诉讼费用降低为每件80元,而且还可以申请缓交或免交。

  4.法院审理。许多法院专门针对赡养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往往立案后即时调解、开庭,对许多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起诉的赡养纠纷案件还会上门开庭,大大方便了老年人诉讼、节省了诉讼时间,使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处理。

  三、不履行赡养义务有什么法律后果

  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1.子女如果有赡养能力,但是拒不赡养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承担民事责任。

  2.对于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可以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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