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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离婚律师金佳:离婚时公积金也能分?法院这样判
来源:金佳律师
发布时间:2025-07-24
浏览量:780


摘要:离婚时,一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分割?如何分割?本文结合真实案例与法律规定,解析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规则,并给出实操建议。

一、典型案例:离婚后追讨公积金,法院支持分割

2023年,张某与马某协议离婚,约定分割房产、车辆等财产,但未处理马某婚后积累的8万元住房公积金。离婚一年后,张某起诉要求分割。法院审理认为:

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依法应分割;

折价补偿:因离婚非提取公积金的法定事由,判决马某向张某支付4万元现金补偿。

金佳律师的提示:离婚协议易遗漏公积金等“隐形财产”,建议全面核查双方社保、公积金账户。

二、法律依据:公积金为何必须分割?

性质认定:

公积金由个人工资扣缴和单位资助组成,本质是“工资的储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明确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公积金,归入“其他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及司法解释一第25条)。

分割范围:

仅限婚后部分:婚前积累的公积金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仅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金额;

单位缴费也纳入:无论个人扣缴或单位资助部分,均属共同财产。

三、实操难点及解决方案

无法直接提取公积金:

离婚非法定提取事由(法定事由包括购房、退休等);

对策:计算婚后公积金总额,由账户持有人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

金额计算争议:

举证责任:主张分割方需提供对方公积金账户信息。若对方隐匿,可申请法院调取社保记录;

计算方式:以婚姻起止日期为节点,核算期间累计余额(案例见下表)。

公积金分割计算示例:


时间节点

公积金余额

分割范围


结婚前(2021.4)    2万元    个人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2024.3)    10万元    婚后新增8万元属共同财产    

补偿金额    —    对方获4万元现金补偿    

离婚后追讨可行性:

若离婚时未分割,事后发现可起诉要求分割遗漏财产,诉讼时效为3年(《民法典》第1092条)。

四、风险防范指南

协议离婚时:

明确列明公积金余额及分割方式(如“男方支付女方公积金补偿款XX元”);

保存离婚前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记录作为证据。

诉讼离婚时:

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账户资金;

金佳律师的提示:法院可判决公积金归账户方所有,但需同步约定补偿款支付期限,避免执行难。

高级资深婚姻专业金佳律师,执业近20年婚姻家事经验,胜诉率高,擅长婚姻家庭房产、股权分割、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
特点:理解力、同理心强,善于倾听与沟通。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婚姻家事部门主任。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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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个案需具体分析)

文中引用说明:

公积金性质认定依据;

折价补偿操作规则;

婚后部分分割范围;

离婚后追讨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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