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离婚时,一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分割?如何分割?本文结合真实案例与法律规定,解析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规则,并给出实操建议。
一、典型案例:离婚后追讨公积金,法院支持分割
2023年,张某与马某协议离婚,约定分割房产、车辆等财产,但未处理马某婚后积累的8万元住房公积金。离婚一年后,张某起诉要求分割。法院审理认为:
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依法应分割;
折价补偿:因离婚非提取公积金的法定事由,判决马某向张某支付4万元现金补偿。
金佳律师的提示:离婚协议易遗漏公积金等“隐形财产”,建议全面核查双方社保、公积金账户。
二、法律依据:公积金为何必须分割?
性质认定:
公积金由个人工资扣缴和单位资助组成,本质是“工资的储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明确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公积金,归入“其他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及司法解释一第25条)。
分割范围:
仅限婚后部分:婚前积累的公积金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仅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金额;
单位缴费也纳入:无论个人扣缴或单位资助部分,均属共同财产。
三、实操难点及解决方案
无法直接提取公积金:
离婚非法定提取事由(法定事由包括购房、退休等);
对策:计算婚后公积金总额,由账户持有人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
金额计算争议:
举证责任:主张分割方需提供对方公积金账户信息。若对方隐匿,可申请法院调取社保记录;
计算方式:以婚姻起止日期为节点,核算期间累计余额(案例见下表)。
公积金分割计算示例:
时间节点
公积金余额
分割范围
结婚前(2021.4) 2万元 个人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2024.3) 10万元 婚后新增8万元属共同财产
补偿金额 — 对方获4万元现金补偿
离婚后追讨可行性:
若离婚时未分割,事后发现可起诉要求分割遗漏财产,诉讼时效为3年(《民法典》第1092条)。
四、风险防范指南
协议离婚时:
明确列明公积金余额及分割方式(如“男方支付女方公积金补偿款XX元”);
保存离婚前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记录作为证据。
诉讼离婚时:
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账户资金;
金佳律师的提示:法院可判决公积金归账户方所有,但需同步约定补偿款支付期限,避免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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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引用说明:
公积金性质认定依据;
折价补偿操作规则;
婚后部分分割范围;
离婚后追讨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