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期间/出院两周内复印病历操作指南
1、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明确规定:患者有权随时要求复印或封存病历,不受是否归档限制。
具体操作流程
(1) 病历已归档(通常出院>14天)→ 直接赴医院病案室申请复印
(2)病历未归档(住院中或出院≤14天)→ 必须立即向医院医务科/医疗纠纷办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同步封存病历(医患双方在场签封)
(3)当场复印病历(封存后仅可复印,不得修改)
二、医院拒不配合的救济措施
1. 当场报警:警方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43条督促医院履行义务;
2. 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向当地卫健委医政处书面举报(留存回执);
3. 证据保全:对医院拒收申请、拒绝封存等行为录音录像。
笔者提示:封存病历时需清点页数、骑缝签字,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方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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