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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前转移财产会怎么判决
来源:谭慧仪律师
发布时间:2025-07-15
浏览量:76

  一、离婚之前转移财产会怎么判决

  离婚之前转移财产会的判决是受损一方可在离婚时,请求对转移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后才发现该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哪些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帐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4.私赠他人。包括赠与给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关系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

离婚之前转移财产

  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内容由谭慧仪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谭慧仪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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