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美凤律师
胡美凤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企业 继承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2-6255-7069

接听时间:08:00:00-22:3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上海律师 > 黄浦区律师 > 胡美凤律师 > 律师文集

签劳动合同怎么填写

作者:胡美凤  更新时间 : 2025-07-14  浏览量:26

  一、签劳动合同怎么填写

  签劳动合同填写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能不能不签

  劳动合同不能不签,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不利,将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约定要遵循如下规则: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找法网提醒,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以上内容由胡美凤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胡美凤律师咨询。

胡美凤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企业 继承

手  机:132-6255-7069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