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某等兄弟三人,被某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于某某聘请孙律师为其进行辩护,接案后孙律师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后得知当时执行“公务”人员都没有执法证件,就此她还曾向省工商局局长取证。局长证明:无执法证不能上岗执行公务。庭上她不畏强权为被告做了妨害公务罪罪名不成立的辩护,最后法院判决认定“检察机关指控三被告人构成妨害公务罪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