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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一孩还能收养吗

作者:周乃文  更新时间 : 2025-07-06  浏览量:35

  一、已有一孩还能收养吗

  已有一孩还能收养,《民法典》规定有一个孩子的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且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以及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和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就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收养一名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二、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但是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非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找法网提醒,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三、办理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就是自己的身份证明。而收养人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以上内容由周乃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周乃文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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