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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来源:昌国徽律师
发布时间:2025-06-21
浏览量:44

  一、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如下: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2.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二、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债务应当按照如下顺序偿还: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找法网提醒,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程序最长期限

  破产程序最长期限并没有法律明文限制,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法律只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的时间进行了限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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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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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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