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在父母离婚确定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法律赋予八周岁以上孩子的一项权利,即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决定自己与哪位父或母共同生活、
就然有法律规定,那是不是完全遵从孩子的意见?
实践中,尽管孩子的意愿被尊重,但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多种因素,以确保判决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以及是否能提供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等。
法院会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全面评估哪一方更能为孩子提供有利的成长环境,而不仅仅是依据孩子的选择。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孩子表达了明确的意愿,法院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综上所述,满八周岁的孩子虽然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这一意愿在法律上应当被尊重,但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仍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不能说满八岁的孩子跟谁就会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