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欣律师文集
商家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
来源:吕欣律师
发布时间:2025-06-07
浏览量:48

  一、商家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

  商家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如下:

  1.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

  2.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

  3.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等。

  二、商家欺诈行为可以报警吗

  商家欺诈行为可以报警的。但是不在警察受理范围。可以先跟商家积极协商赔偿,换货的事宜。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建议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也可以去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欺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

  三、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法律条款

  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法律条款有《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九条、《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益。

以上内容由吕欣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吕欣律师咨询。
吕欣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24好评数102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层
135-1254-7311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吕欣
  • 执业律所: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39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南京
  • 咨询电话:
    135-1254-7311
  • 地  址:
    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