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伟律师主页
刘大伟律师刘大伟律师
153-3317-0577
留言咨询
刘大伟律师文集
刑事立案后能撤案吗
来源:刘大伟律师
发布时间:2025-06-04
浏览量:131

  一、刑事立案后能撤案吗

  刑事立案后如果符合条件的能撤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刑事立案后

  三、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找法网提醒您,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具体如下,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以上内容由刘大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大伟律师咨询。
刘大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好评数0
河区浮阳北大道19号气象大厦6-7楼
153-3317-0577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大伟
  • 执业律所:
    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9*********03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53-3317-0577
  • 地  址:
    河区浮阳北大道19号气象大厦6-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