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律师亲办案例
征地(拆迁)调查确认的具体规定
来源:王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22
浏览量:440
征地报批前,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到现场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农户,共同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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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7号乙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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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伟
  • 执业律所: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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