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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遗嘱生效

作者:蒋爱兵  更新时间 : 2025-05-14  浏览量:27

  一、如何写遗嘱生效

  写遗嘱生效的方式如下:

  1.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2.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

  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

  二、遗嘱遗产继承人的范围

  找法网提醒您,遗嘱遗产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遗嘱继承公证流程

  1.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证明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对有关公证事项进行审查;

  3.审核通过后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以上内容由蒋爱兵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蒋爱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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