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静律师
姜静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行政纠纷 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 保险纠纷 证券投资 互联网纠纷 人格尊严 涉外纠纷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58-4115-8739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大连律师 > 中山区律师 > 姜静律师 > 律师文集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作者:姜静  更新时间 : 2025-05-07  浏览量:40

  一、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违反约定的违约金,法律有如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

  二、劳动者违约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违约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如下: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员工违法行为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找法网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写明如下:

  1.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

  2.写明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给付等;

  3.写明工作交接及退工手续的办理;

  4.写明有关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

  5.双方签字盖章。

以上内容由姜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姜静律师咨询。

姜静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行政纠纷 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 保险纠纷 证券投资 互联网纠纷 人格尊严 涉外纠纷

手  机:158-4115-8739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

业务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行政纠纷 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 保险纠纷 证券投资 互联网纠纷 人格尊严 涉外纠纷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