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刚律师亲办案例
在北京我还有一个姐
来源:张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17
浏览量:785

我姓张,可李欣是我姐。更确切地说,李欣是我的客户,是我的当事人。

我为她打过一个官司,用她的话说,为她争取到了应该属于她的合法权益。事后,她说,你看我比你大十岁,我真想认你当弟弟,你愿意吗?我说可以啊。很自然就答应了,因为这话我听得多了,敷衍而已。

我为很多人打官司都赢了,有的讨回了公道,有的争取到了巨大利益,有的甚至改变了他们的命运。可想而知,当事人说什么感谢话的都有。说完之后我又去认识新的当事人,去为他们争取权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李欣常发短信问候我,弟长弟短的,要我注意身体啦,不要太累啦云云。我回:谢谢姐!李欣非常激动,然后在很多场合炫耀我是她弟弟,引以为豪,并介绍很多人认识。

我有些惭愧,其实,李欣是北京某名牌大学的人事处处长退休。家有一个九十岁老母(确切说是她姨妈)需要照顾,因为这,老公离开了她,她还是任劳任怨地精心伺候老人,不向姨妈的女儿要一分钱。

人说,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最难处,当事人出钱,律师办事,律师为当事人服务,办好了是应该的,办不好就要落埋怨。所以我不奢望我们成为朋友,更不可能成为姐弟。

我从北京来上海发展的决定是突然的,说走就走,好像没有留恋,所以几乎没有告诉我的朋友同学或者什么人。

来上海一个月了,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和别人发着短信,好像自己还在北京,包括李欣。我想,我来上海了,你在北京,见面的机会就少了,淡化吧。

突然有一天,李欣发短信说:“弟弟,很久没见面了,姐想请你们一家人吃饭。”我回短信:“姐我在上海出差,回去再联系。”每隔两天,李欣就发短信问:“弟回京了吗?”我不理她,她就再发,我只好回:“回去联系你。”

两周后,我去北京开庭,打算和李欣见一面告诉她实情。后来情况变化,没有时间见她,我就给她打了个电话。我告诉她,我去上海工作了,老婆孩子也去了。她听后,很久没有回应,我以为断线了,就挂了,其实那边好像是哽咽的声音。一会儿她打回来,说:“弟弟,我没想到这么突然,人生地不熟的,一定保重身体,照顾好孩子。你把住址发给我,我去上海时找你们。”声音还有点哽咽。

我把地址发给她,想:后会无期啊!

我刚回到上海第二天,又收到李欣发来的短信:“弟弟,晚上有时间吗?我请你们吃饭。”

我回:“姐忘了,我们在上海呢。”

“我在你们楼下呢”,李欣回短信。

“我们在上海呢,不在北京啊”,我回复说。

“我知道。”她回复。

我说:“我们回北京一定联系你。”

老婆和我说,她刚认了一个弟弟,就走了,李欣一时接受不了,以为我们还在北京呢。

这时李欣又来短信了:“弟弟,你打开窗子看看能不能看到姐?”

我和老婆读完短信几乎同时惊呼:“她来上海了?”

我赶紧打开窗子,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起大雨,上海的天就这样,说下就下。打着伞和披着雨衣的行人,匆匆地走在马路上。楼下不远处有一个人躲在树下,抬头张望着楼上,浑身已经淋得湿透。

李欣!那不是李欣吗?

她说,她坐飞机来的,她放心不下我们,来看看我们就走,没想到上海真是多雨,她出门的时候北京还是晴空万里呢!

晚上我们吃过饭,聊了很多,九点的时候,她突然要走,说十点的飞机,一定要回去,家里还有老娘呢。

她给我儿子留下一个厚厚的红包,说给孩子买书包和学习用品什么的,初来乍到不方便,她见到我们就放心了。

我望着李欣胖胖的身体很困难地钻进出租车里的时候,我眼里的泪水和雨水流成了一条河,在心里默默喊着:姐,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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